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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乌警方三天告破北苑柳青命案

  这两天,不少市民都在谈论发生在义乌北苑街道柳青二村附近的一起命案———两名小伙子在池塘玩竹排时,意外发现部分残缺尸体,经民警勘查,确认死者系他杀。死者是谁?凶手又是谁?哪里是案发第一现场?面对如此棘手又引人关注的案件,义乌警方连续奋战,8月2日凌晨该起案件宣告告破。昨天上午,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嫌疑人夏某从陕西被押回义乌,从发案到水落石出,用时仅三天。

  【案发】 池塘玩竹排意外发现残缺尸体

  义乌北苑街道柳青二村对面就是义乌机场,平时行人不多,但经常有“爱飞族”喜欢在路边看飞机,小伙子阿强(化名)就是其中一个。而在靠近义乌机场的环城西路南侧,有一口池塘,边上设有废弃的闭水池,这里就是看飞机的“最佳位置”之一。

  7月30日早上,阿强独自来到池塘边,一边看,一边玩水,之后发现池塘水面上漂浮着一个竹排,于是跳了上去。没多久,池塘边又来了一个小伙子,他看到阿强在玩竹排后,也来了兴趣,就招呼他跟自己一起玩。可还没等竹排靠岸,他就在池塘边的闭水池里看到形似人脚的一个物体。

  小伙子有点紧张,赶紧告诉阿强。可阿强用竹竿捅了捅后,不以为然地说:“那不可能是人脚,肯定是橡胶做的。”阿强的回答并不能让小伙子放心,他又去路边找来一名正在施工的工人。三人靠近后才看清楚,所谓的“橡胶”真的是一段人体躯干,在其下面还有一个黑色垃圾袋。三人立即拨打电话报警。

  义乌警方赶到现场后,确认垃圾袋中装有一具不完整的女尸,勘查后认定死者系他杀。案发后,义乌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,金华市局刑侦支队派出精干警力增援。义乌市委常委、公安局长詹肖冰在听取案情汇报后要求,越是困难,越要有激情,要发动全员力量,争取社会支持,尽早破案。

  【破案】 现场的特大号垃圾袋成关键

  由于尸体高度残缺,死者的年龄及身高等信息,警方只有大概的范围。为此,义乌警方在紧锣密鼓开展侦查的同时,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了悬赏令:请广大群众留意身边是否有符合体貌特征,且近10日内无故失踪或失联的女性,特别是与亲近人员有矛盾冲突的,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。

  据负责侦办此案的民警介绍,之所以有这样的判断,是因为尸体遭到严重破坏,被肢解过,根据经验判断,极有可能是重要关系人作案。也就是说,死者很可能是在与关系人发生冲突后被杀害。值得一提的是,悬赏令发布后,专案组每天都能接到四五十个热心群众的举报电话。

  在现场,警方发现一只特大号垃圾袋,于是将排查重点放在购买过垃圾袋和刀具的人员身上。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是就近抛尸,警方开始从北苑街道范围内开展排查,其中第一个排查地点就是柳青。专案排查组连续奋战一天一夜,将整个柳青几乎翻了个“底朝天”。北苑派出所全员发动,每个民警包干片区,进行地毯式搜查。

  8月1日下午3时,排查人员在离案发地1公里外的何麻车小区有了重大发现。该小区一家超市的老板反映,7月26日,一名男子曾在他店里买过垃圾袋和菜刀等物品,因为垃圾袋尺寸基本上是市面上能够买到的最大号,因此印象比较深刻。

  掌握该情况后,警方立即倒查超市周边的监控,很快确认了购买垃圾袋男子的出租房。监控显示,男子在买了垃圾袋等物品后不久,多次下楼拿着一个背包离开。综合各方面线索,警方认定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男子姓夏,今年44岁,江西上饶人,和他一起居住的还有妻子颜某。从照片比对看,颜某的脸部特征和尸体脸部特征高度吻合。

  【缘由】 发生争吵后用木凳砸死妻子

  明确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后,义乌警方快速锁定了夏某的落脚点:陕西省石泉县。石泉县是夏某妻子的老家。民警的心立即提了起来:“夏某为什么要去那里?颜某父母亲都在,会不会对老人不利?”

  事不宜迟,当天傍晚6时许,专案组民警火速赶往石泉县,并通知当地警方开展布控。8月2日凌晨零时34分,当地警方在一家宾馆电梯内将夏某抓获。抓捕组民警赶到后,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夏某进行了审讯。让民警欣慰的是,两位老人都安全。

  据夏某交代,他只有初中文化,15岁开始在福建、浙江等地打工,去年6月来到义乌后就和妻子颜某租住在何麻车小区。7月25日下午4时许,夏某与妻子颜某因琐事发生争吵。争吵中,颜某提出离婚。控制不住情绪的夏某拿起木凳砸向妻子,妻子倒地后,他又连续击打其头部,导致颜某当场死亡。夏某并没有选择报案,而是将妻子的尸体肢解,装进垃圾袋,放进背包后选择在不同地点分别丢弃。事后,夏某清理了案发现场,处理了自己和妻子的衣物。

  7月28日上午,夏某购买了前往陕西的火车票,跑回颜某的父母家,在那里住了两天。夏某交代,之所以第一时间跑去丈母娘家,是因为丈母娘已经癌症晚期,前几天妻子答应要回家照顾,为了避免家人怀疑,他自己跑回去帮忙照顾,给老人家准备一些后事,并告诉丈母娘,妻子有事情一下子回不来。

  把相关事情处理好后,夏某准备回义乌打工,没想到义乌警方已经赶到陕西。昨天上午,夏某被警方从陕西押回义乌。目前,夏某已被警方刑拘,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  【走访】 案发当天曾和房东买过梨

  昨天下午,记者来到案发的何麻车小区,随机问了夏某与颜某住处附近的居民,很多人都知道北苑柳青发生了命案,但并不清楚案犯就租住在何麻车小区。

  在夏某租住的出租房一楼某商店内,店老板仔细看了看记者提供的夏某照片后才反应过来:“这个人我见过,去年经常来的,今年就来得很少了。”

  夏某租住的楼层共有7个房间,记者在现场看到,他所住的房间外还放着一双白色女士拖鞋和一双男子皮鞋。门对面的住户得知记者来意后,显得十分惊讶,“我只知道柳青的凶杀案,其他的不清楚。”小伙子说自己已在这里住了三个月,平时上班早出晚归,只知道对面住了一男一女。

  在这幢居民楼内,记者见到了房东陈女士。她查了笔记本后说,夏某和颜某是去年6月住进来的,过年回家前退过房,春节过后又租了回来。“他们租的都是带卫生间的单间,一个月400元。”陈女士说,尽管房租是一个月交一次,但夏某每次都要推迟好几天,“最后一次交房租本应该是7月18日,但他拖到23日才交。”

  “人看起来有点凶,婆婆跟我说,他的房租能收来就收,收不来就不要硬收。”谈及对夏某的印象,陈女士回忆,“夏某说话倒是轻声细语的,两口子看上去感情也不错,上次去收房租时,颜某正在做饭,两人还有说有笑的。”陈女士坦言,夏某到底是怎么样的人她并不清楚,除了收房租,楼道里见面也就是笑笑打个招呼,“他们住在这里一年多,倒是经常有老乡来找夏某窜门,至于夫妻俩是干什么的,她并不知道。”

  案发后,陈女士的丈夫何先生也看到了警方的悬赏通告,但他怎么也没想到是自己的租客,直到民警打来电话,才意识到凶案就发生在自家租房里。陈女士也多次说不敢相信,就在25日中午,她还在楼下水果摊跟夏某一起买过梨,没想到下午就出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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