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《关于表扬全省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的通报》,义乌市人民法院上溪人民法庭、永康市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榜上有名!
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是“两个结合”在法治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典范。人民法庭根植基层、面向群众,是厚植党执政根基的重要堡垒。近年来,全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,持续优化人民法庭职能定位,推动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落地生根、枝繁叶茂,涌现出了一大批特色鲜明、业绩突出、群众认可的人民法庭。
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“创建一批‘枫桥式人民法庭’”要求和最高法院工作部署,在前期培育和建设基础上,经基层法院申报、中院审核推荐、高院复核评审等程序,经省委、省政府同意,对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等25家全省首批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,予以通报表扬。


义乌市人民法院上溪人民法庭

上溪法庭始建于1985年,下辖城西街道、上溪镇及义亭镇,121个行政村及社区,常住人口16万人,流动人口21万人,市场主体6万个,法庭现有工作人员10名,先后获评金华市政法系统十佳单位、先进集体等集体荣誉18次。

近年来,上溪法庭立足“世界小商品之都”城市定位,以“纷停云溪”党建品牌引领,聚焦辖区特色产业繁荣发展背景下的治理需求,立足“三个区位”、服务“三大产业”、融合“三大文化”,通过党委牵头抓总、部门同频共振、助推行业自治,推动多元主体构建基层治理新矩阵,服务特色产业激活市场发展动力,赓续文化基因培塑法治商城新风,打造市场版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。2023年辖区内万人成讼率较2018年下降74.8%,收案量年均降幅达19%,相关做法获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杨万明等领导批示肯定,先后被“党报头条”《民主与法制》《浙江日报》等媒体报道。

永康市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

龙山法庭始建于1979年,下辖龙山、西溪两镇,49个行政村,辖区面积140.7平方公里,常住人口7万人,流动人口3万人,法庭现有工作人员11名,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、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、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省级以上荣誉11次。

近年来,龙山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,坚持抓牢诉源治理工作主线,强化新时代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,着力打造“党委领导、各方联动、靠前履职、分层递进、矛盾减少”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——“龙山经验”。辖区收案量逐年下降,由2013年的806件降至2022年的123件,降幅达84.74%,所辖两镇综治环境明显优化,形成纠纷减少、信访减少、行政争议减少的良好循环。“龙山经验”被央视专题纪实报道,并获评省诉源治理十大典型案例、省法治乡村实践优秀案例、全省第一批共同富裕最佳实践等荣誉,得到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,时任省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黄建发等领导批示肯定。
